火薰時代
封面議題┃2016.12┃反叛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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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M110 陳世宗

「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臺灣獨立。」—鄭南榕 金華國中演講 1987.04.18
  鄭南榕(1947-1989)是臺灣民主運動中不可或缺的一位人物。或許社會及媒體對這位人物各有褒貶,或有些人對其理念採對立看法亦或不認同其激進手段;然而不容爭辯的是,鄭南榕在臺灣言論自由上做為一位先鋒者、對於二二八事件的號召平反的正義以及在臺灣獨立運動中做為一位先聲者…等種種為臺灣民主前景的奮鬥,都值得獻上最高敬意。某次機遇參觀完鄭南榕基金會後,內心情緒頗為震盪,便決議整理其生命中主要運動與理念,讓對這段歷史尚不明白或對臺灣獨立想法模糊的朋友們知情,並在此向鄭南榕先生致敬。

 大學生涯


   鄭南榕是政治運動參與者與時事評論者。出生於1947年,亦即二二八事件發生的同年。父親鄭木森出生於福建省,輾轉來臺生活,因此在當時族群的劃分上被視為是外省人第二代。二二八動亂的社會背景下,當時化約的族群思考常使外省人成為臺灣人指摘攻擊的對象,然而近代史料研究逐漸將犯人指向中國國民黨,也是近年臺灣進行轉型正義的標的。事實上,許多外省人在二二八時期也同樣是受害者。在籍貫本省鄰居的庇護下,鄭氏家庭才得以透過聲明被視為「臺灣人」。家境不優渥的鄭南榕高中由建國中學畢業,第一年考上成功大學工程科學系,意欲走向職業選擇較多的工科協助家計。然而由於志向不合,後來重考上輔仁大學哲學系,而後轉學至臺灣大學哲學系。在大學期間鄭南榕熟識妻子葉菊蘭女士。臺大哲學在學期間因為拒修國民黨要求大學教育應具備的「國父思想」而未修習完整學分以致無法畢業,此舉動充分展現鄭南榕學生時期逐漸萌芽的言論自由與民主社會思想,以及身為一個「行動主義者」具備的反叛勇氣。

 創辦雜誌

   1979年,美麗島事件與林宅血案等社會事件發生後,鄭南榕開始在黨外媒體投書撰稿,議論時政時事並思索臺灣未來民主的發展前途問題。而當時黨外雜誌會遭受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的查禁而遭到內容封鎖,面對當時封閉的社會現實,鄭南榕決議自組黨外運動雜誌。1984年鄭南榕作為創辦人,與李敖、陳水扁、林世煜等人共同創辦《自由時代周刊》雜誌。然而查禁黨外雜誌的恐怖政治清肅問題依然懸而未決,因此鄭南榕向行政院新聞局一次申請了22張發行執照,名稱諸如:《先鋒時代周刊》、《民主時代周刊》、《開拓時代周刊》等等帶有「時代」二字的黨外雜誌,皆是由鄭南榕的雜誌社出版的刊物。藉由這個方法,儘管警方一再利用《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查禁違規雜誌,雜誌社仍能夠再以新名字出版刊物。「時代」雜誌的主要理想為「爭取百分之百的自由」,期望能夠鼓吹自由理念使臺灣社會轉型成為言論自由與民主的國度。而這句口號也成了後人紀念鄭南榕在臺灣言論自由領域的奉獻常打的旗號。雜誌社一共運行了五年八個月,《自由時代周刊》一共發行了302期最終宣告停刊。

 519綠色行動與第一次入獄

「做一個『鷹派』的黨外,鷹派之道無他,永不屈服而已。」—鄭南榕 《我們要「金大中規格」:從康寧祥回國論黨外政治規格》 1985
   1986年,鄭南榕開始以雜誌社為基地,發起各種民主改革行動實現政治理想。當時的亞洲處於民主化興起的階段,因此鄭南榕期望能透過籌組活動衝撞臺灣的戒嚴現狀。2月,鄭南榕與江蓋世、江鵬堅等黨外運動人士一同籌組「519綠色行動」,以「紀念台灣戒嚴日」做為號召,於台北市艋舺龍山寺聚集抗議群眾,反對戒嚴並呼籲國民政府解除長達36年的戒嚴。上百人的示威群眾群聚在臺北龍山寺靜坐抗議,與上千名鎮暴警察展開長達十二小時的對峙。此行動受到國際媒體的報導,讓臺灣黨外運動人士的理念傳布國際,使中華民國政府感受到壓力。
  「519綠色行動」結束後,鄭南榕開始受到中國國民黨當局嚴密的監控。臺北市議員張德銘控告鄭南榕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以雜誌內文的不實指控意圖使人不當選。警方首先以皮包遺失為理由將前往警局的鄭南榕扣押,並以有逃亡之嫌疑直接送往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關押。後來在缺乏程序正義與司法調查的情況下將鄭南榕判刑八個月,鄭南榕第一次入獄。
  雖受運動人士反對,中華民國政府最終依然強制訂立《國家安全法》,並於1987715日結束長達37年的戒嚴統治。以解除戒嚴為號召的「519綠色行動」亦同時告一段落。





二二八平反與臺灣新國家運動

 「臺灣的政治問題若未解決,早出獄、晚出獄並無多大的差別,臺灣只不過是一個龐大的監獄。」
—鄭南榕獄中日記 1987
   鄭南榕出獄後適逢二二八事件40周年,雜誌社員工與其妻葉菊蘭決議著手開始進行為二二八平反的運動。隨著70年代與80年代本土化與自由民主的浪潮開展,民間已經開始出現期望平反二二八事件的聲音;然而受到國民黨當局的戒嚴政策影響對政府而言仍然被視為是禁忌話題。鄭南榕與人權議題運動者陳永興和李勝雄等人共同籌組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期望透過二二八和平日的訂立,呼籲政府正視歷史事實並彌補歷史傷痛與族群間的汙衊不和諧以實現正義。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在全臺各地進行串聯發起「二二八真相平反運動」,透過演講集會的理念宣傳方式使政府與民間重新正視歷史錯誤。運動過程中雖亦與軍警在全臺各地的串連中發生諸多衝突,最終與民主進步黨在二二八事件爆發點延平北路的永樂國小於228日舉辦「二二八和平日演講會」,並有三萬名民眾與會,是臺灣社會第一次在公開場合弔祭二二八事件死難者。 
「他是一個行動思想家,他有他的思想,他用行動表示。大家想、不敢講,他就把他講出來了。或者大家覺得想要做什麼、不敢做,他就把他做。」—陳永興

  1987418日,鄭南榕在金華國中演講中除提及要求國民政府解嚴外,並主張臺灣獨立。由於當時仍處於戒嚴體制中,戒嚴法規定不得在公開場合表態對於台灣獨立的理念。因此鄭南榕成了第一位在公開演講中支持臺灣獨立的運動者。1988年,鄭南榕與黃明宗以及臺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等團體共同推動了「臺灣新國家運動」。兩人以步行的方式,於40天之中步行全臺,並在各地發起演講以及遊行,期望激起臺灣人民對臺灣發展的新想像。




涉嫌叛亂與自囚與自焚

國民黨不能逮捕到我,只能夠抓到我的屍體。臺灣人與從中國來的人們之間有難於解決的遺恨。但是,無論如何此遺恨非化解不可。若不建立臺灣國,臺灣無法達成真正的民主化。臺灣須以一個獨立國家獲得世界各國的承認。必須依據公民投票決定臺灣的獨立。」—鄭南榕《獨立,是臺灣的唯一活路——鄭南榕談臺灣新憲法涉嫌叛亂案》
   19887月,鄭南榕前往日本,與海外獨立運動者會面,並同時取得臺灣獨立建國聯盟日本本部委員許世楷所撰寫之《臺灣新憲法草案》。儘管解嚴後對於臺灣民主化的討論已經有初步解禁,然而主張臺灣獨立對於當局仍是踰矩的違法聲張。許世楷對於《臺灣新憲法草案》在《自由時代周刊》上的登載仍處態度保留,然而鄭南榕表示為了社會的進步價值,這是必經的奮鬥努力。於1988年國際人權日當天,《自由時代周刊》第254期刊登了《臺灣新憲法草案》全文。同年底,《自由時代周刊》以主張國土分裂為由遭到查禁。
  1989121日,鄭南榕收到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所簽發的涉嫌叛亂傳票。同年127日,鄭南榕不滿受到叛亂罪的指控,拒絕出庭應訊,藉以抗議政府對於臺灣獨立言論自由權的干涉與限制。自當天開始,鄭南榕宣布將自己囚困於臺北市民權東路的雜誌社,並宣告司法機關必須親自到雜誌社才能將其拘捕。鄭南榕早已計畫在警力攻堅後以自焚明志,雖經周圍多人勸說打消念頭,鄭依舊認為並期許自己的死亡能夠帶給國家進步的動力與價值。
  198947日,鄭南榕自囚71日,警方決議攻堅。鄭南榕將總編輯室反鎖,引燃預先準備的汽油桶,最終自焚身亡。自焚當下,女兒鄭竹梅僅有9歲,在事件結束後寫下心情:
「爸爸像太陽一樣,如果太陽不見了,我會哭,我會叫,但還是叫不回太陽」—鄭竹梅〈爸爸〉
   時至今日,能夠進行這些違反黨國體制或違反大中華體制的書寫,有很大的歷史因素必須感念鄭南榕以及同時期每一位為了臺灣自由民主所奮鬥的革命巨人們。儘管國民黨在事件後利用媒體優勢企圖將事件汙名扭轉情勢,臺灣在經過了這十幾年來的民主運動與提倡的努力,依然走向了一個更臻民主化的社會。「剩下就是你們的事了」,剩下的,就是我們的事了。



資料與圖片來源:
1.http://www.nylon.org.tw/ 鄭南榕基金會
2.http://www.wufi.org.tw/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
3.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crP7L7PkEg 
鄭南榕紀念館2012年度叛逆自由特展紀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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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閃靈的"火薰時代"支援一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9PguMoRR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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